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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人口文化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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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8-1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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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08-16
截止日期:2012-08-22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区: 北京市
招标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内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对门头沟人口文化园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二、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三、项目名称:门头沟人口文化园建设项目
四、项目概述:
1、建设内容及地点:
(1) 建设内容:人口文化园主题雕塑1座、入口景石1组、观赏景石6组,浮雕景墙1项、人文雕塑4处、浮雕护墙1处、宣传标牌2处、小品照明工程
(2) 建设地方:项目区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葡山公园内,为龙泉镇与永定镇相交处,紧邻葡萄嘴环岛。
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 投标人应必须具有加工大理石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以往同类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外省市企业需出具进京备案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早9时起至2012年8月22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九、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联系人: 韩春玉 (电话:010-6236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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