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心系统与景观工程—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文体中心系统与景观工程-石材采购招标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融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所需石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克拉玛依市文体中心位于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雅典娜、碧水云天住宅小区南侧,为世纪大道、迎宾路、西环路及南面新建道路所包围,本工程是对文体中心区域内的景观大道、主入口、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小游园区、文化馆广场、科技广场、园路、停车位、网球场、篮球场的广场进行铺装,景观小品进行建设,周边道路进行建设。
3、招标范围:文体中心系统与景观工程-石材的加工、磨边、倒角、开槽、开孔、防腐、防护、防水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花岗岩石材约68440m2,平缘石约8273m,花岗岩点缀异形约253块;第二标段花岗岩石材约83181.17m2;第三标段花岗岩石材约36387.08m2。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2012年9月20日完成全部石材加工、磨边、倒角、开槽、开孔、防腐、防护、防水,并按招标人供货要求全部供货至施工现场(卸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6、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6.2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或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的等值外币);
6.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
6.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第6条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本企业近三年石材供货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时间:2012年 8 月 4 日至2012年 8 月 8 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1、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赵 枚
联系电话:0990-6969141
代建单位:克拉玛依市城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 枚
联系电话:0990-6969141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胜亮 陈 阳
联系电话:0990-6230200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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