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质;
其它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及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
2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八)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连监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部门章无效。
3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法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企业为经办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6个月)原件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6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7)13号、连清办(2010)4号文、苏清办(2011)13号等。
7 、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8 、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 、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10 、本工程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11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2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13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关于注明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分法。
附: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投标报价(70分)
说明:
(一)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
(二)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最高分;投标报价每偏离基准价1%,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总、分包配合方案;1分
(十一)注册建造师陈述及答辩;(2分)
说明:(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 ≤优 >100, 80≤良 >90, 60≤中 >80, 30≤差 >60,
(二)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三)注册建造师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为2分,其中陈述1分,答辩1分。评审要点及得分见附件2.
注:该项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含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内或单列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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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评审要点及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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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分
值
0-1
分
|
1 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 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 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 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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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
责
人
答
辩
分
值0-1
分
|
1 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 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 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 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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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A=经评审后的其不平衡报价的所有合计金额/经评审的其投标总价金额×100%
A ≤10%为优,0≤优<1;10%<A≤20%为良,1≤良<2;20%<A≤30%为中,2≤中<3;A>30%为差,3≤差<4;
四、类似业绩、样品及奖项(10分)
1 、企业业绩(4分):企业于2009年8月-2012年8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竣工的(非厂房、非住宅)公建项目综合楼或办公楼的玻璃、陶土板、石材幕墙工程:单体幕墙(玻璃、陶土板)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造价在2000~15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分。
2 、项目经理业绩(2分):项目经理于2009年8月-2012年8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竣工的(非厂房、非住宅)公建项目综合楼或办公楼玻璃、陶土板、石材幕墙工程:单体幕墙(玻璃、陶土板)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造价在2000~1500万元的每个得0.5分,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分。
4 、样品(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质量综合打分,最高得4分。
说明:(1)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五、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倒扣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 )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 、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 、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 、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六、综合汇总
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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