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GDZB2012TS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以唐曹管发改核字【2009】7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幕墙石材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
建设规模: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区前端服务站装备制造大厦,建设内容为四栋8—9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酒店和白领公寓组成,总建筑面积63463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幕墙石材材料的供货工作。
2.3产品的要求材料
材料名称:花岗岩
使用位置:石材幕墙
图纸中规格型号板厚:25mm
提供参数:石材厚度不小于25mm。
数量:20000平方米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合同段。
2.5供货周期
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1000 万以上;
3.2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厂商。
3.3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1日至2012年8月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曹妃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三层西侧)报名。
5.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5.2.1营业执照副本;
5.2.2组织机构代码证;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5.2.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5.3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电 话:0315-8782289、13831505701
传 真:0315-8782289
联 系 人:梁建全
邮 箱:guangdac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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