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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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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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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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石材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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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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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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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CNJ090225-72HG
招标人南京奥体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项目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6.937亿元人民币。
一、招标内容:
1. 室内装饰石材约20000㎡,包括:地面石材、墙面石材、栏杆石材、石材线条等;
2.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北区,包括特展馆、历史馆、数字化馆和科研武警楼;二标段为南区,包括非遗馆、民国馆、老大殿、艺术馆和下沉式广场。室内装饰石材,投标人可兼中两个标段。
二、在发售招标文件前,进行资格预审,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三、资格预审合格的基本要求有:
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制造商),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投标人的 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3. 投标人必须具有
2010 年 1 月 1 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为 1500 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证明;
4. 投标人 具有本次招标室内装饰石材的供货和加工能力, 所提供的室内装饰石材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递交室内装饰石材样品一块(规格 600 × 600 × 25 ㎜ , 品种及颜色依据设计效果图,设计效果图纸随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发放),招标人在各投标人提供的石材样品中筛选最终样品,各投标人依据最终筛选的样品二次送样,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
四、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提供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具体内容如下:
2012 年7月26 日至 8月1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在 南京市阳光路3号太阳宫宾馆3楼8317室 报名。
五、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售,价格:150.00元。
六、联系人:曹云、于艳
电 话:025-66086206
传 真:025-66086205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阳光路3号太阳宫宾馆3楼8317室
公告时间:2012年7月26日—2012年8月1日(双休日不报名)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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