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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安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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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2014-04-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4-04-0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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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4-04-03截至日期:2014-04-25

招标编号: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地 区:广东省采招类型: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内容:

常安路道路工程

ZJ-2014-10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安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均安)字【20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仓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417万元,工期:90日历天 。

2.2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常安路改造工程,路面面积约1515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442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

道路部分:铣刨原有的水泥路面并在基上加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和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路面低洼部位浇筑水泥混凝土基层,人行道水泥混凝土基层浇筑、面层花岗岩石材铺贴,安砌花岗岩路侧石、树池砌筑、停车位画线,拆除原有人行道混凝土层等,详见施工图纸。

排水部分:包括新建雨水管约200米,新建雨水口及雨水检查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没有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4 日至 201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顺德区 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

5.2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投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4 日至 201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佛山市顺德区 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6.3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 现金形式 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黄先秀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金沙分理处 银行账号:622322201202494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 月 25 日 上 午 09:30 ,地点为: 均安镇永安路 1 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捌万 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转账存入指定帐号 或post刷卡。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均安镇政府网 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镇街公告”栏目和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公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己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仓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欧阳小姐

电 话:0757-25575589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757-22277108,13927255152

传 真:0757-2227689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三楼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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