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景观绿化等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一、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建设工程 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 立项批文号:盐发改审[2010]229号 ), 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盐城市香苑西园小区景观绿化等工程。
2 、工程地点: 盐城市胜利路东、纬九路北和盐塘河南、跃马路西地块 。
3 、项目规模: 香苑西园小区为17幢高层住宅楼(框架结构,最高32层),总建筑面积约 310000 m 2 ,香苑西园小区景观绿化 等 工程造价共约1800万元。
4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其中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 100% ,绿化养护期为 3 年) 。
6 、工期要求:香苑西园 13# 、 16# 、 17# 楼景观绿化等工程最迟必须在 2012 年 9 月 30 日竣工,香苑西园其他区域景观绿化等工程最迟必须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竣工,计划于 2012 年 8 月 1 日开工。
五、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香苑西园小区 景观绿化 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主要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石材铺装、景观水体、构筑物等工程的施工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注: 园林绿化类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 、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 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4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
七、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 帐号: 32001733936059372133 ,联系电话: 0515-88587321 ),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 本工程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及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报名时一致,如不一致,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 、本工程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十 、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 http://218.92.169.146/ychy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 2012 年 7 月 6 日 17 : 00 时至 2012 年 7 月 13 日 17 : 30 时 (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 年 7 月 6 日 17 : 00 时至 2012 年 7 月 16 日 17 : 30 时” 。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 6 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0515-88197300 )。
十一、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投标诚信保证金。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梁泽泉
联系人:范工 联系人: 顾祥军、朱青
联系电话:0515-88116602 联系电话:0515-88356610
联系地址: 盐城市高职园区景观大道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内盐城市城南新区 网址: http://www.jsrhzh.com
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2年 7 月 6 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4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在件为准:
1 、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
2 、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 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招标最低控制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除绿化苗木部分外的景观等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 10% 且不少于 10 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 10 项的,将对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景观等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 30% 的,每发生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0.4 分。
景观等工程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景观等工程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景观等工程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景观等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相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绿化工程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顺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 0.1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1 分)。
绿化工程投标报价清单中有报价区间范围的,各投标人应在报价区间范围内报价,如超出报价区间范围的,每发生一处扣 0.5 分。
3.6 、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工程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 0.2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1 分)。
3.7 、 每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0~20.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详细的 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 、投标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投标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