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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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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
有效期至: 2013-10-1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3-10-14 21:12
浏览次数: 3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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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10-14 截至日期: 2013-10-18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地    区: 浙江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内容:
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幕墙工程 招 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 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 工程, 已由 长发改经发[2008]260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定额补助与自筹 ,招标人为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县人民法院 ,招标组织机构为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幕墙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长兴县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及立案审判用房幕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龙山新区(公安、检察大楼西侧)
2.3 建设规模: 约 17000 ㎡的建筑幕墙施工。
2.4 招标范围: 约17000㎡的建筑幕墙施工,工程内容含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和金属幕墙及零星门窗, 预埋件已由总承包单位预埋。详见幕墙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合同总估算造价(大写): 壹仟伍佰 元整,¥ 1500 万元。
2.6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预埋件已由总承包单位预埋。计划开工日期:约 2014 年 4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 11 月 。
2.7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确保“银杏杯”,争创“飞英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 资质条件:
(1)、 企业资质: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 财务要求:/
三、 业绩要求: /
四、 信誉要求:
(1) 、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2)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五、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且需符合浙政发[2009]22号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要求:
(1)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有效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3年10月14日起 至 2013年10月18日 17:00时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www.cxztb.gov.cn)“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 2013年10月14日起 至 2013年10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
4.3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3年10月14日 至 2013年10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在 浙江省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 302 室 。
4.4 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 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5 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非会员单位须在开标前咨询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0572-6041160)是否需要办理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3年10月14日 起 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 2013年10月14日 起 至 2013年10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到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 302 室 购买招标文件。
5.1 1 本次招标会员可以到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 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非会员 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图纸。
5.2 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 , 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长兴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402号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潘工                                              联 系 人: 殷工
电 话: 0572-6209143                                   电 话: 0572-6265655
传 真: 0572-6209935                                   传 真: 0572-6265660
2012 年 10 月 14 日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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